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意见》提出了五个方面的政策措施。
一是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在制定财税、金融、产业、贸易、投资等重大政策时,要综合评价对就业失业的影响。发挥小微企业就业主渠道作用,搭建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支持小微企业创新。对困难地区实施就业援助行动。
二是支持新就业形态发展。将鼓励创业创新发展的优惠政策面向新兴业态企业开放,推动政府部门带头购买新兴业态企业产品和服务。新兴业态企业的从业者中,签订劳动合同的可参加职工社会保险,其他从业者可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养老、医疗保险和缴纳住房公积金,探索适应灵活就业人员的失业、工伤保险保障方式。
三是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优化创业环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减少审批事项。发展创业载体,加快创业孵化基地、众创空间等建设,允许各地对创业孵化基地给予一定奖补。鼓励地方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开展一次性创业补贴试点。拓宽融资渠道,有条件的地区可通过财政出资引导社会资本投入,设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基金,为高校毕业生创业提供股权投资、融资担保等服务。
四是抓好重点群体就业创业。鼓励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扩大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对象范围,实施留学人员回国创新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稳妥安置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促进分流职工转岗就业创业。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探索对劳动者在农村常住地进行失业登记,并提供相应的就业服务和政策扶持。完善就业援助长效机制,确保零就业家庭、低保家庭至少一人稳定就业。进一步落实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政策。
五是强化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服务。完善职业培训补贴方式,允许采取整建制购买培训项目、直接补贴培训机构等方式开展集中培训,参加失业保险3年以上、当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可申请技能提升补贴。